根据台风影响情况和《温州市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》规定,市防指决定,于7月26日12时起将防台风应急响应调整为Ⅲ级。请各地和各级自然资源、水利等部门继续加强山洪地质灾害等高风险区域的巡查管控,持续落实防范措施。请沿海各地和各级海事、农业农村等部门继续加强海上防台工作,做好涉海安全监管,特别要严防渔船擅自出海作业。同时,请各地加强避灾安置场所转移人员管理服务,防止转移人员擅自返回,确保安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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