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温州两部门发文,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可买电梯保险

2024-08-05 10:05


  日前,市住建局、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温州监管分局联合印发《温州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购买电梯综合保险试行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方案》),旨在降低电梯维修成本,提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(以下简称“维修资金”)使用效率,实现电梯快速维修,保障业主乘用电梯安全。


   


  《方案》所称的电梯综合保险是涵盖电梯因意外事故、设备故障等原因造成的物质损失、人身伤害及相关责任的保险产品。保险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电梯维修费用(含电梯配件修理更换费用)、第三方人身伤害赔偿责任、因电梯故障导致的困人事件而引发的法律诉讼或索赔相关的费用、因人为破坏造成损坏的赔偿责任(后可行使代位追偿)等。


  本次试点范围限定在温州市区内,已建立维修资金且电梯已过保修期的物业小区。在此范围内,有三名以上的相关利益业主代表或业主组织牵头,即可申请使用维修资金购买电梯综合保险。


     


《方案》明确



  参与本试点方案的保险企业,必须具备良好的市场信誉和充足的偿付能力,并且在电梯保险业务领域拥有丰富的实践经验。保险企业需提交详尽的保险条款及费率表,构建“保险+服务”的运行机制,组建专业队伍监督维保过程质量,搭建电梯风险管理平台,对购买“电梯综合保险”电梯运行情况进行安全监控、数据分析、风险预警,提供电梯安全技术支撑,做好风险减量管理。

      


《方案》要求



  维修资金应专款专用,仅限于支付电梯维修、更新及改造的项目费用。物业管理费中已列支的电梯维修养护费用,或其他依法应由责任单位或当事人承担的费用,不得从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。


  已缴存维修资金的业主,其保险费用将从其分账户中扣除。对于尚未建立维修资金账户或账户资金不足的业主,需按照分摊的金额或不足部分自行筹集。


  在保险有效期内,若电梯已购买了同类型的维修项目保险,则不得再次申请使用专项维修资金,除非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保险不予赔付。

    

  此外,《方案》还就申请程序作了详细说明,一起来看。

    


  提交申请。申请人需前往指定的资金管理机构窗口填写并提交《电梯保险改革试点申请表》。


  现场查勘与制定保险方案。申请人应与选定的保险企业共同完成现场查勘,根据电梯实际情况和保险需求,双方共同制定《电梯综合保险方案》。


  在线提交与资料审核。申请人需登录温州市智慧物业公共服务平台,在线提交《电梯综合保险方案》及其他必要资料,如电梯维保记录、相关安全检测报告等。资金管理机构将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,确认是否满足试点项目的条件,决定是否纳入改革范围。


  方案公示。经审核通过的《电梯综合保险方案》,需在相关楼幢、单元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。公示期间,若有利益相关业主提出书面反对意见,项目将暂缓实施,组织相关利益全体业主进行表决。


  登记备案与签订合同。若公示无异议,资金管理机构将进行使用登记备案。备案完成后,申请人与保险企业签订《电梯保险服务合同》。


  申请保费拨付。申请人携带保险合同、保费发票及公示照片等资料,前往资金管理机构申请保费拨付。资金管理机构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保费拨付。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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◆编辑:侯玲玲

◆责编:张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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