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开展2024年温州市鹿城区
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申请受理工作的
通 告
为有效解决鹿城区公共租赁住房低收入保障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,结合公租房房源情况,经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同意,现将2024年鹿城区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申请受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根据房源情况,本期公租房实物配租对象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:
2024年9月25日至9月27日(上午8:30至11:30,下午2:00至5:30)
申请人(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单人家庭,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)向住房保障办事中心提出申请,并同时提交以下材料:
1.《2024年鹿城区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申请表》(申请表详见附表)原件一式一份;
2.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家庭成员的身份证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;
3.民政部门出具的分散供养特困、低保、低保边缘等低收入家庭的相关证明;
4.区级(含区级)以上公安部门确认的见义勇为证明或区级(含区级)以上总工会颁发的劳动模范奖章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。
鹿城区住房保障办事中心,地址:信河街白塔巷80号(原城西房管所)。咨询电话:88193902、88610171、89611610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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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年鹿城区公共租赁住房
实物配租申请表
温州市鹿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
(温州市鹿城区房产管理中心)
2024年9月23日
◆编辑:侯玲玲
◆责编:周欢笑
◆审核:夏茹
◆监制:陈希瑜 雷子明 杜庆新
◆总监制:陈亦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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